教育目標學系認證規範:教育目標
規範1:教育目標教育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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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年度 |
學程教育目標 |
課程設計理念 |
102 | 110 |
目標一: 教育學生具備基礎理論與實務能力之電子科技人才 教育學生具備專業理論與實務能力之電子科技人才 目標二: 教育學生具備團隊合作精神,滿足職場需求 教育學生具備團隊合作精神,滿足職場需求 目標三: 教育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及持續學習的能力 教育學生具備多元學習之能力 |
本系秉持配合國家電子高科技產業發展重點,培育優秀電子工程科技人才的教育理念,採「理論與實驗」並重、「理論與實務」並行的雙軌教學方針,以「光電」領域為本系進修部教學研究範疇,並據以發展其特色,藉由兼具理論與實務的完整課程規劃、落實人才培訓及創新思考與研究發展的教育紮根工作,培育學生具備實務操作、製造生產及系統整合的能力,依高科技發展方向及國內各高科技科學園區、工業區廠商人才之需求,培育具備電子實務能力之技術人才為教學目標。 |